★我是獵人,而她們就是我的獵物,就這麼簡單。
★我覺得我做的都是對的,因為如果我做錯了,上帝派來的天使應該會阻止我。
這是,封面上的話。。
深深震憾了我。。
那天夜裡,我翻開書。。
這本書,記載了七位連續殺人犯。。
分別是…
Case File No.1:Ed Gein(艾德.蓋恩)
瘋狂行徑:盜墓、披人皮(自製人皮大衣在月光下跳舞)、連續殺人、食人肉、戀屍癖、虐待狂。
→這則讓我整個心靈大受挫。。
人皮燈籠算什麼,Ed費細工做了「一組人皮手鼓」、「一個人皮垃圾筒」、「一條人皮手練」、
「一個人皮皮包」。等等讓你意想不到的人皮製品。。
還有用女人器官(包含胸部與下體)做成的「人皮大衣」。。
Case File No.2:Albert Fish(亞伯特.費雪)
瘋狂行徑:戀童癖、連讀殺人、虐殺再分屍、專愛吃孩童肉、自虐狂。
→這個Albert說,小孩的屁屁「多汁又好吃」。。
Case File No.3:Jeffrey Dahmer(傑佛瑞.丹墨)
瘋狂行徑:連續殺人、分屍、凌虐狂、戀屍癖、食人魔。
→這個Jeffrey根本就把他承租來的公寓當屠宰場。。
還把被害者從清醒→被下藥迷昏→被殺害→被肢解等等步驟,全拍下來。。
當成「記念」。。
Case File No.4:Edmund Kemper(艾德曼.坎波)
瘋狂行徑:連續殺人、分屍、凌虐狂、戀屍癖、食人魔、姦屍狂。
→這個Edmund,是個可憐不被媽媽重視且鄙視的男人。。
最後殺了自己的媽媽,把她的頭割下來當飛鏢練習靶。。
甚至。。姦屍。。。
Case File No.5:Henry Lee Lucas(亨瑞.李.魯卡斯)
瘋狂行徑:姦殺、凌虐、不分男女連續殺人,也坦承食人肉。
→這個Henry,有個只要一喝酒就會虐待他的媽媽。。
我覺得,他的媽媽真的是影響他人格變態的最大原因。。
最後,Henry也殺了他的母親。。
Case File No.6:Ted Bundy(泰德.邦迪)
瘋狂行徑:連續強姦殺人、凌虐或歐打被害人、勤斃並且雞姦受害者。
→這個Ted,專挑年輕漂亮的妹妹下手,每次都把被害者的臉歐打得血肉模糊。。
Case File No.7:Charles Manson(查爾斯.曼森)
瘋狂行徑:安排追隨者去連續殘害、凌虐、歐打、刺殺、槍殺被害人。
→這個Charles,指使一群年輕人犯下殺害名人等案件。。
當我不經意地翻閱第一個實例時,被突然出現的畫得超寫實的圖片嚇個正著。。
那是一張畫著倒吊著的無頭女屍,她的內臟被掏空,雙腿被狠狠地撐開,
從頸部到下體被一刀剖開,下體器官還被挖走的圖片。。
讓老娘嚇到整個頭皮發麻。。
手一直猶豫著要不要繼續往下翻。。深怕又來一張充滿震憾性的。。
克服短暫的恐懼後,繼續專注於不可置信的文字中。。
眼角不小心瞄到下一頁似乎有一張會讓我做惡夢的圖片。。
找了張紙,確定遮好後,才繼續往下看。。
看完第一則實例,我已經快要驚到尿溼褲子~~
決定,這本書不適合自己一個人在晚上的時間觀看。。。
隔天帶到公司去,用膽顫心驚的心情翻開昨夜沒看的圖。。
啊不好加在我沒看。。不然肯定整夜睡不著。。
那是一張畫著之前那幅無頭女屍的頭的圖片。。
說真的,髒話都快要飆出來。。
這本書,我是利用有空時間,在通亮的辦公室裡看完的。。
即使在人多的辦公室,還是愈看愈冷。。從骨子裡透出來的冷。。
我無法置信於這七個案例中,犯人的心態。。
我更無法置信於...
「殺人魔對於奪走他人生命沒有任何感覺,對他們來說,那就像喝一杯水一樣的簡單」的描述。。
看完這本未滿十八歲不得觀賞的限制級書籍。。
我不曉得要怎麼推薦。。
誠如小燕姊寫的推薦序中所特別請書迷注意的一句。。
「如果你是未滿十八歲或身心不夠健全的人,這本書絕對不是你可以觸及的禁地」
對此我附註:
1.膽小的人,這本書可能會讓你嚇破膽,閱讀前,請三思。。
2.對另類文學有興趣的書迷,這本書會讓你有另一番驚奇。。
3.請大家用心關懷社會角落邊緣人,隨時拉他們一把,也許,可以減少因心態不平衡的失控舉動。
我覺得。。
最大的結論應該就是。。
多點真愛與付出。。
少點仇恨與冷漠。。
讓社會溫暖,世界變得更美!!
圖片及部份內容摘自「上帝的黑名單」by Rub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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